將工作報酬以加密貨幣錢包收款引發了一個倫理困境: > 我是否想向國稅局報告這筆收入,這只有在我告訴他們的情況下他們才會知道? > 問題:當將加密貨幣兌換成現金並從交易所提現時,會產生應稅事件,而我對這筆銷售沒有成本基礎的記錄。 > 解決方案:從該加密貨幣錢包中購買物品(手錶等)。要麼保留,要麼出售換取現金。